2024年03月21日,工银瑞信基金发布公告称,工银瑞信泰丰一年封闭式债券型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工银瑞信基金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公告表示:基金《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和“七、基金存续期限”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个日历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1年,即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封闭期到期日止。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内(含)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的资产,登记机构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本基金成立于2023年3月21日,于2024年3月20日封闭期到期且存续期届满,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3月20日。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即2024年3月21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公告显示,该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4年3月20日。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将于2024年3月21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具体情况如下:一、本基金基本信息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泰丰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及代码: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3月21日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和“七、基金存续期限”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个日历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1年,即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封闭期到期日止。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内(含)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的资产,登记机构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本基金成立于2023年3月21日,于2024年3月20日封闭期到期且存续期届满,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3月20日。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即2024年3月21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自2024年3月21日进入清算程序。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