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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