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人寿青岛分公司落实《2024年金融 消费者教育工作方案》总结
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办发〔2024〕52号)要求,全面推动构建“大消保”格局,交银人寿青岛分公司(下面简称“分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常态化教育宣传工作总体计划》(交银人寿青发〔2024〕26号),并经过一年的落地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分公司常态化教育宣传工作总体计划落地遵循以下三大工作原则:落实统筹兼顾与分类施策相结合;落实守正创新与求真务实相结合;落实公益性与持续性相结合。
一、以“大消保”为定位,统筹组织集中教育宣传活动。
1.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期间,分公司积极组织系列金融教育活动,落实党建引领金融教育,开展高管讲消保、参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统筹开展的“3.15金融消保CITYWALK挑战赛”、与青岛分行各支行共同联动各社区开展金融教育等,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2.聚焦理性投资,协同开展“5.15”宣传活动。
针对当前投资者普遍存在的盲目跟风、追求高收益等不理性投资行为,分公司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期间,积极联动资源,开展内外部宣传活动,协同青岛分行麦岛支行与崂山路支行开展了2场关注老年客户群体的主题活动向投资者普及理性投资理念和方法,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3.聚焦素养提升,开展9月教育宣传月活动。
为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分公司在9月集中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开展消保县域行2场、“五进入”5场,有效聚焦消费者的素养提升;对内开展员工教育培训,营造积极向上的消保企业文化氛围,持续夯实“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分公司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贴心的保险服务。
二、以激活内生动力为导向,自主开展常态化教育宣传。
1.围绕重要时点自主开展专题活动。
分公司围绕重要时点自主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月“金融知识万里行”、“7.8”保险公众宣传日、“世界投资者周”等活动,成立活动小组,调动分公司资源,制定活动计划,保障活动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
2.载体上内容上多样化系统化。
在宣传载体上,分公司注重()相结合,充分利用总公司官方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央媒和其他地方网站等线上平台,以及宣传栏、宣传册、海报展架等线下载体,实现宣传的全方位覆盖。截止目前,2024年度分公司共举办线下金融教育活动18场,触及消费者约9500人;原创“以案说险”4篇,发布原创宣传稿件24篇,媒体报道52次,线上触及消费者约25000人。
三、以消费者关切为落脚点,扎实做好金融消费风险提示。
分公司高度重视金融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将其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全年通过发布风险提示4次,举办风险警示讲座4次,开展风险排查22次,及时向消费者传递金融市场的风险信息和防范措施。
四、以增强质效为目的,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多方联动机制。
为提高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的质效,分公司积极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各方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宣传活动、共享教育资源等方式,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