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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河北省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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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21 20: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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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河北省单招简章 图1


学校名称: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59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1.已通过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热爱体育运动、有田径运动基础。
    4.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1.报考时间:2021年3月1日9时至3月4日17时。

    2.报考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

    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考。



    1.招生专业:体育运营与管理。
    2.招生计划:90人。
    3.考试类别:六类。
    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试分类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考试内容、安排和成绩的公布见牵头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录取结果见我院招生网站(http:∥zsxx.tjvcs.cn/)。



    体育运营与管理(670408)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能熟练掌    握现代市场经济基本理论知识、体育产业营销方法和技巧,具备市场调研、推广与策划、销售、谈判、员工管理等岗位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培训机构、体育赛事服务公司、体育用品公司、体育中介公司以及体育经纪等岗位,从事市场调研、体育策划、赛事运作,产品与服务的销售、俱乐部管理等工作。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确定总成绩。进档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中的数学、语文及职业技能成绩中专业基础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原则同一志愿录取原则。
    4.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两科考试科目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学院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语种。
    6.报考体育运营与管理的考生:凡参加全国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取得前八名的考生;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参加本省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取得前六名的考生免试录取。同等情况下优先参加全国各级各类体育比赛并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进入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网站:(http://zsxx.tjvcs.cn/),点击“河北省高职单招”,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网上个人获奖信息,上传获奖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22点。凡经我院免试的考生,需经专家审核组审核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7日后,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免试考生专家审核组审核内容包括:
    1.所提交材料的完整、真实性;
    2.在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查实等级证书或代表单位出具的参赛证明。



    1.学费:5000元/生·年。
    2.住宿费:4人间1200元/生·年;6人间600元/生·年。
    3.如政府对当年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被录取的高职单招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待遇相同,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并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纪检监察电话:022—68569010。



    学院坚持以“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困难而辍学”为原则,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等困难学生帮扶体系,每年根据困难生认定办法评选国家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助学金,助学金最高标准可达每生每年8000元。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津政办发{2013}40号)文件规定:
    1.对在天津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毕业两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省市毕业生,准予户籍由天津高职院校集体户口迁至工作地落户。
    2.对在入学时户籍未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两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省市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在天津落户。



    学院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静海区天津健康产业园天津团泊体育中心)

    联系电话:022—68569013、15922156134、189020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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